我在济南市槐荫区买了一套房,用的是我姐夫的公积金贷的款,当然房产证是我姐夫的名字,约定好到时候再过户给我,可是经十路棚户区改造,我的房子在拆迁范围内,拆迁款已经打给我姐夫了,他不愿意把全部款项给我,他要23万块钱。他的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2024-10-25 15:1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在拆迁范围内的,那么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人的所有物权,除非有特殊情形,如赠与、买卖等,否则不得随意处置。因此,您的姐姐夫有权拒绝将拆迁补偿款转给您。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与您的姐姐夫协商解决。尝试通过沟通和理解来解决问题,看看是否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或仲裁。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或者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仲裁。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确保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因不当手段导致纠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