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在15年12月28日向我借了15000元人民币 ,说三天还,直到今天还没还(16/11/20日) 请问 我可以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2024-07-07 16:57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双方的通讯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和借款金额。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款,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在诉讼中,您除了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外,还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三年未提起诉讼,可能会丧失诉讼时效。您的情况中,借款到期日为2016年1月1日,因此您应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提起诉讼。但如果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咨询专业律师,准备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