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与长安车相撞: 交警的事故认定是三轮车60%,长安车40%,三轮车车主受伤,医院检查有骨折,还有肝硬化,我已经垫付了近六千,对方一分没出,医生说如果因我没缴费,耽误了治疗而导致其死亡,请问我应该具体负什么责任?还有对方起诉我又该负什么责任?到时打官司赔钱是保险公司赔,还是我赔?
2025-02-18 09:3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作为三轮车车主,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医疗费用方面,您的情况可能会涉及保险理赔的问题。由于您已经垫付了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并且对方未支付任何款项,这可能会影响您的保险赔偿请求。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详细的理赔事宜,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后续事宜。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相关的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