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买门面房,年底交工,但没有协议, 14年签的合同,房管局无备案, 对方要交后期费用, 房价40万元 让我一次付清, 还要交10万元 80平米, 售楼 5800 对方把我房子给别人抵押了, 总价45 宝鸡市
2024-07-01 21:4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3年购买了门面房,但当时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协议,而是在2014年才签订了合同。如果合同没有在房管局备案,这可能会影响您对房产的法律权益。您提到对方要求您一次性支付40万元房款,并额外支付10万元,这与市场价5800元/平米的80平米门面房的总价45万元相比,存在较大差异。 首先,您需要确认合同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符合当地的房地产交易规定。如果合同存在问题,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您的权益。其次,如果对方未经您的同意将房产抵押给他人,这可能构成违约或欺诈行为,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同时,收集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凭证、合同副本、通讯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您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