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公司作了15年,现在公司因为业务的关系,不能继续给我工作的机会,我想问问公司该怎样给我赔偿?是2008年前12个月封顶跟2008年后12个月封顶吗?
2025-03-17 01:5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如果你是在外企工作了15年的员工,那么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