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边的情况:我跟我前夫是2014年离婚,离婚的时候我的两个孩子和一套单元楼,还有地下室,还有辆长途火车都留给了我前夫,后来前夫与2015年8月份出了车祸,去世了。车祸后对方赔给他父母和孩子一些钱,孩子现在想跟我了,我想问问,这房子应该怎么分,离婚协议的内容(甲方前夫,乙方是我,离婚协议:××单元楼,地下室,及货车留给甲方,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几万元,乙方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债务与对方无关。)
2025-10-15 12:35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且考虑子女权益等因素进行处理。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按照公平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关于房屋,由于您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将房屋留给您,因此房屋应该归您所有。至于地下室和货车,虽然这些物品不属于房屋的一部分,但它们也是您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关于赔偿金,虽然您已经支付了一定金额给孩子作为补偿,但这并不影响您享有获得其他赔偿的权利。如果孩子要求继续抚养,您有权向对方主张相应的抚养费用。 最后,关于债务,离婚协议中提到“双方债务与对方无关”,意味着您不再需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不当行为导致您负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分析案情,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您也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如争取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孩子,或者寻求社会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