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陕西人,我老公是东北人,说起来有点复杂,我们都是二婚,我老公前妻死了有一儿一女,后来又和领个女人在一起同居有了一个女儿,由于经常外地打工,不甘寂寞的这个女人很别的男的跑了,几年后经过别人介绍老公认识了我,我们同居了3年买了房子和车,房子是他儿子名下买的,车是我老公名下买的,在然后我们就结婚了,现在结婚3年了,他的那个跑了的妻子找到了,他们为了孩子想和好,而且这个女人怕我不离婚,整天发信息骂我,我目前同意离婚,可是我老公又不回来和我办手续,我想起诉离婚,想让他对我这几年来的感情付出,做出赔偿,不知道我能否拿到赔偿金,谢谢!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您的丈夫对您在婚姻期间为家庭生活所作出的贡献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您决定起诉离婚,并且希望获得经济补偿,建议您首先收集与夫妻关系密切相关的证据,例如结婚证、房产证明、车辆证明等。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注意,任何关于离婚和财产分割的问题都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