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14号开的庭,是因为家庭暴力,他不同意离婚写了保证书,内容具体就是再也不打我,打我自动同意离婚,可是今年正月又动手打我了,我想现在离家八个月了,如果我起诉发院会判离吗,其实从去年开庭回去我们每天吵架,更过分的是每次吵完架他还要求房事,我不同意,完了他就把我衣服撕烂,强行脱我衣服,直到正月动手我才离家的,可是我是孤儿,他还有恐吓我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4-06-29 15:2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遭受了家庭暴力,并且对方曾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实施暴力,但之后又违反了这一承诺。此外,您描述的对方强迫性行为,这同样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您已经离家八个月,这表明您与对方的关系已经破裂,且您有强烈的离婚意愿。在起诉离婚时,您可以提供之前的保证书、医疗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家庭暴力的证据、双方的感情状况、以及您离家的时间等。如果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并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至于您提到的恐吓问题,您可以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要求法院给予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如果您感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