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你一下,在八九年前结婚,没有打结婚证,现在法律说不算婚姻,可是我的户口早就签到他那里了去了,因为她家里是在大山里后面因为买一块地在镇上,她把她的跟我女儿的签到镇上去了,把我的留在老家,两年前因为夫妻感情不好,所以分开了,但是我的户口一直留在她哪里,现在她老家要着增收,我想问一下,我的户口在哪里我有没有全力去要
2024-08-17 05:1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符合法定形式等。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配偶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 尽管如此,如果您的户口已经与配偶一起转移到了其家中,并且您的孩子也随同迁移到了该家庭中,那么这种情形可能被视为共同生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想要保留户籍关系,您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将户籍从配偶家迁回自己原籍所在地。 此外,关于您提及的“老家增收”问题,这通常是指农村地区对农民进行的集体性收入分配政策。如果您认为这项政策影响到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