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接了别人的一个店,还有两个月就到期了,花了6万元,刚把钱给清!然后房东告诉我,这个房子不转让了,我能要回我的钱吗?他这是诈骗吗?
2024-12-06 08:5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和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合同中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等条款,那么您有权要求房东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租金。如果房东在合同到期后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至于是否构成诈骗,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房东以欺诈手段诱导您签订合同,并且该行为导致您遭受损失,那么确实可能存在诈骗嫌疑。但同时也要注意,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结果,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另一方也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议您先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文本、付款凭证、通话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