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小区骑电动车碰到老太太,没有撞到她,是刮到一下,交警判我全责。我带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边缘轻微骨折,医生说没事回去养养就好了,开了点药,1500元买了个腰围。回家后向我索要1600元钱说雇人照顾老人用,我也给他了,实际没顾人就是想要点钱,随后几天我去看过老人三次,总共买了600多块钱东西看望老人,现在10天过后了又想问我要钱?我该怎么办,老人现在并没有什么事
2024-09-10 12:29首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您已经花费的费用,并且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的行为并不构成交通事故,因此您可以拒绝支付额外的费用。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您的损失。 最后,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