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 发了几百个快递包裹 里面发的是项目文件 发给了他搜的公司 到付邮费25元 但是他发快递的签的就是25元 没有挣钱 有签的合同证明 快递收的发件方25没单因为到付件都贵 收件公司追究 非得定性诈骗 。这合理吗 他只是想推广他研究的项目 给一些公司发希望人家对他的项目感兴趣 没有获利是不是就不是诈骗 要是挣取了快递邮费获利才是违法吧
15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是,在本案中,您提到的“非得定性为诈骗”的说法可能过于宽泛和主观化。 从您的描述来看,您朋友的情况似乎并不完全符合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通常需要行为人采取欺骗或者引诱的方式,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实施被骗行为。然而,在您的案例中,您的朋友只是通过快递的方式将项目文件发送给潜在的客户,并没有采取任何欺骗或引诱对方的行为。此外,即使存在欺诈意图,也必须达到数额较大(一般指3000元以上)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 因此,如果按照一般的诈骗罪标准来判断,您的朋友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犯。然而,如果考虑到快递公司的服务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经济利益,可能存在一定的商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构成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比如违反商业道德或不正当竞争等。 总之,虽然在理论上,您的朋友可能不太容易被认定为诈骗犯,但具体案件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建议您与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讨论,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作出正确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