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1年,我公司就我1名员工,5名老板,我文化程度低,当时也没有签劳动合同,10月底,我家出了点事,我提出离职,老板同意后我交接好后走了,公司每月15号发工资,到了这个月15号发工资问老板,她回复说,说走就走,当月工资不发,公司也没有给我买保险,其实我一个月的工资就3100元,但是我心里不舒服,不知到能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我现在只有和他们的微信对话,还有一些公司资料,其他什么都没有,您看可以吗?
2017-11-18 21:4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