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南湖镇人,因老公意外去世,已生育两个孩子,现与江苏一未婚青年登记,未经批生育一孩,孩子户囗落在江苏,现想把他爷俩户口迁在我村,我属于超生吗?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谢谢!
2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目前的情况不构成超生。您的情况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和计划生育政策所允许的。如果您希望将您的孩子户籍从江苏迁回您的家乡,您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申请户籍迁移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所有的材料齐全且符合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此外,如果您的儿子不满十八周岁,他还需要由他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