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7月12号在工作群里发的关于拓新店的奖罚制度,要求每个月都要开发一家新店,我是6月18号到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也没签转正合同,开资时直接扣了300块罚金,给的理由是虽然7月给的时间不到一个月,但是还是自己没有放弃休息的时间去跑业务!他这个钱扣的合理么? 还有一件事,7月1号公司公布满勤制度,工作满26天算满勤,满勤奖200,也没有交代是包含在原有的底薪里,这个月的工资,还是按照原先的底薪发的,找到人事,人事的理由是满勤底薪,底薪中包含满勤,可是当时并没有这么说,也没有明文规定,他现在工资的这个开法合理么,他所说的理由合理么?
2021-05-31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