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问题需要请教你!机动车和小轿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书是这样子的,对方是负全部责任,我方不负责任。但是我方在交通事故中左脚的第五跟小脚趾被截断了,在就医过程中花了一万一千左右,对方付了7000元,我方付了4000元。因为对方小轿车买了车保险,就想保险公司赔偿11000左右这件事就结束了,双方不得疑义。我方不同意,不知道怎么办?
2021-07-01 11:14由交费事故引起的合理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对方保险公司赔付给您,对赔偿双方协商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