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下村村 大概17年前在本村买了一栋房子 当时经过村委会(村长 书记 房屋隔壁中间人)及我爸和原房主本人签字 并房产证也在我手上。 在谈签合同后一段时间 我爸妈叫原房主去过户 由于原房主不去 这事一直拖到现在。我现在想过户 原房主如果不同意去。我上诉法院可以吗 能成功吗
2025-02-25 09:32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即必须有书面形式,并且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签订。因此,你所提到的口头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你想要将该房屋过户给他人,需要重新签订一份书面的买卖合同,并由双方亲自签署,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建议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对方的意愿和条件,以便更好地协商解决争议。 对于你提到的问题,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并请求法院判决将该房屋过户给你。但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该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你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等。因此,你需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确定是否存在违法之处,并考虑是否有必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你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