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律师,本人15年2月在云阳县城买了一套期房,是在房屋预售开盘当天买的(商贷按揭),当时有一个预算表,次日开发商就通知我说预算面积(建筑面积)有误,需增加1.45平方,也就是要重新预算总价,因为建筑面积增加。由于当时也还末签合同,再就想到只要到时候房产证面积也相应增加就无所谓,因为重庆区县都是按照建面单价买卖。后来到了17年5月26日接房时才发现,房屋实测建筑面积减少1.26平方,套内面积增加0.02平方。根据合同约定,本人还需补交0.02平方的房款,而建面在3%内不予退款。请问大律师两问题:第一、它这种预售过程中变更房屋面积算变更规划、设计吗?第二、它这种多退少补的方式合理合法吗?
2021-07-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