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一线工作了27年,上半年查出眼睛有问题不适合原岗位后,被退回人力资源部待岗,期间没有任何培训,现在工厂以我眼睛没有鉴定报告只有门诊诊断为由强行安排回原岗位,因眼睛看不清没干出活,车间除去五险一金没给一分钱,也没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请问,没拿到最低工资单位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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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公司的规定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建议您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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