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元月与二月相继借款五十万给赖光华、利息是两分,有一张三十万的按季结息、一张年息,但结果是按季的结息倆季度后从无再结!一直到现在都没接利息、我在这中间12年与13年断断续续跟他要了15万、他意思明确没利息还本钱!我不愿意、所以一直拖现在、我变成了乌龟模式的处理方法自欺欺人、觉得他欠我的白纸黑字能赖哪!!他有一套住房自建的但是银行贷款了、听说这样的房子即使告的话银行没告他我们就没辙了是吗?
2024-07-19 06:03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您已经多次向债务人索要过款项,且对方明确表示拒绝支付利息并要求归还本金,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来说,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以及具体的还款日期等信息,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时间过去太久导致无法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