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前几天因为这段水管的某部分产生了漏水现象,用户告知了朱杨镇泽惠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产生了停水五天,于2017年07月19日朱杨镇泽惠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居民,现在材料已经买到了,需要每户缴纳300元改造费用,如果不缴纳,就不会给居民接通自来水,我们已经向当地政府反映了情况,政府方面得知我们反映后去了解了情况,答复我们那是朱杨镇泽惠水务有限公司企业的行为,让我们和泽惠水务有限公司解决。我想咨询的是: 1:我们该不该交这笔钱 2:我们门市都是属于商业用水,交水费都是按商业用水来缴纳的,但是没有实质性的用水营业,造成这几天的停水,我们能不能得到赔偿,如果赔偿,怎么计算
2021-06-17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