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婆是2015年11月11日领的结婚证,2016年9月10日办的酒席。我们领证没过几天我父母就出钱给我们付了个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办酒席当时说好的是我们男方这边收的礼金用来支付酒席费用,女方收的礼金由我们两口子自行保管用作家用。但是酒席办完之后,女方收的礼金趁我上班不在家的时候,我老婆和她妈妈去银行把钱存了,而且存的是她妈妈的名字。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请问财产这些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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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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