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曾经女方父母说要照看小孩子的理由在我儿子6个月起到他们父母带着前妻的弟弟全家人到我们三口之家共同居住了3年多的时间,共同居住的阶段他们始终对我家庭条件和我的收入不满意,因此长期有施压辱骂和暴力的倾向,前妻也一直对我的态度及其不好,之后夫妻感情破裂我净身而出到目前已分居三年,期间女方一直不配合协议离婚,索要抚养费和她父母几年照看孩子的所有费用。 我(男方)前段时间起诉离婚昨天法院开庭法庭出了调解书,暂时没有财产分割,双方都已签字确认。 目前遇到的瓶颈: 1、孩子的户口目前和我绑定在一起,昨天法庭上协商后孩子的户口转签到女方户口本上。但是我们老家那边说户口转签需要法院的判决书才能办理。是否是
2025-07-01 13: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孩子户口的转移通常需要法院的判决书来支持。如果您已经与对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了一致,并且签署了相关的文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孩子的户口可以由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但前提是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正在与对方进行诉讼程序,且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这意味着双方对于孩子户口的转移都有一定的共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户籍地址,要求将孩子的户籍转移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手续,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以便更好地了解如何操作。此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