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了,我们有一套房子的,房产证产权是他的名字,这样属于我是共有人吗?后面有储藏室使用权人有我的名字,这个样是我们共有,可以平均分配吗
2024-12-23 18:28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且不存在遗嘱或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该房屋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储藏室的使用权,通常情况下也是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为储藏室通常是为家庭生活便利而设置的空间,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使用和管理。因此,储藏室的使用权应该归所有者所有。 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