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彭安定,我和我的女朋友生了一个小孩子然后我们都没到18岁,我已经向女方家下了礼钱的,女方家也已经收下了,现在这个小孩子的妈妈跑了 但是孩子才三个月还没有过哺乳期这个孩子 应该谁来带?求解答!
2024-11-13 05:53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分享您的情况。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包括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抚养和教育。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孩子应该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情况是关于一个未满三个月的孩子,并且母亲突然失踪,这可能涉及到家庭暴力或遗弃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儿童保护法规定了特定的情形下,儿童可以被法院指定给他人照顾。例如,在紧急情况下,如家庭暴力导致孩子面临生命危险时,法院可能会指定某人为临时监护人。 此外,如果孩子在出生后不久就发现母亲失踪,而此时双方尚未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则需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基于对孩子的最好利益原则来决定谁应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儿童保护服务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便获得专业的意见和帮助。同时,保持冷静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力提供支持和指导。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