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2015年4月登记结婚的!房子的房照上的登记日期是2015年12月份,首付款是她父母拿的!由于房子是我公积金贷款写不了两个人的名字,所以房照的名字是我的!装修以及所有房屋结婚用的都是我父母拿的钱!婚后房屋的按揭都是由我父母在还!现在我老婆向我要房子的首付款,如果我还给她父母了,过几年如果离婚,请问律师,房子还会与我老婆分割么?
1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关于房产的首付款和按揭还款的问题,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平均分配。然而,具体到房产首付款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双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财产来源等。 如果您已经结婚并拥有共同财产,且首付款并非您个人出资,则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首付款为你们父母或一方父母出资,也不能因此而改变该财产性质。因此,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处理此问题。 此外,如果您决定将首付款退还给您的父母,这可能会对未来的家庭关系产生影响。因此,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最好与您的配偶进行深入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