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有个七个月的婴儿,小孩从出生就没吃过母乳,因为小孩领养问题,我与妻子达不成统一的意见,我的意见是小孩跟着我和妻子在昆明一起生活,但她非得给她妈在玉溪澄江带,她从来不听我意见,听她妈的,她妈特别坏,小孩从出生就不让我妈带,她想利用小孩让我背叛自己的父母,现在我和妻子是无法在一起了,小孩她她坚持要,结婚后在昆明买了一套房子,还没交房,她不同意离婚后把房子卖了,这个房子是我单位按照内部价卖给职工的,请问我和她离婚后小孩会判给谁?房子在她不同意的情况下,我能以原价退给单位吗?
18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到了可以独立生活的年龄,并且您的妻子不希望孩子跟随您,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被法院判决给您的妻子。 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您愿意将该房产退还给单位,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房屋产权,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