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任露霞,此债务是我和吴刚婚前所借,他用我的身份证办理的,现在我们以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一切债务由吴刚还,我没有能力,因为我从五楼跌下重伤,伤到大脑,使我无法正常发音说话,右手也无法正常使用,我右眼视力为零,相当于重残,无法工作,生活全靠亲戚朋友,我更无力偿还债务,希望能到法律援助,
2024-07-10 02:25任露霞女士,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债务是在您与吴刚婚前产生的,且离婚协议中已明确所有债务由吴刚承担。在法律上,婚前个人债务通常属于个人责任,除非有特殊情况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既然离婚协议已明确债务归属,您可以依据此协议来拒绝债权人对您的追索。 您目前的情况属于重残,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这在法律上可以作为您无力偿还债务的合理理由。您可以向法院或者债权人说明情况,请求免除或延期偿还债务。 此外,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在中国,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群体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您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看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符合,法律援助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请您保持积极态度,相信法律会给予您公正的对待。同时,也希望您能够尽快康复,重拾健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