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六岁被骑电车的(逆行,超速)撞到轧在左小腿至胫骨腓骨折,女童当时自东向西跑,电车由南至北靠西骑,(出事路是南北路),请问这个该怎么赔偿?
2025-07-01 04:10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女童受到人身伤害,其父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事发地点位于南北路上,且事发时电车由南往北行驶,因此可以推断事发地与事故现场之间的方向相反。因此,电车司机可能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鉴于电车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即逆行并超速驾驶,这可能构成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女童的伤情,建议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电车司机同意赔偿,双方可签订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包括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并要求法院判决电车司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同时,电车司机及其保险公司也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以保障女童及她的家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