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伤残再就业补偿是按照本公司本人上一年平均工资赔偿还是按照本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做赔偿?
2024-09-04 17:56《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因工伤造成残疾的员工,其伤残后再就业的经济补偿应当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上一年度本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来确定。 具体而言,如果员工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则其伤残后再就业的经济补偿应为。1000元/月×6个月=6000元; 如果员工所在地区的上年度本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万元,则其伤残后再就业的经济补偿应为。3万元/年÷20年=1500元/年; 综上所述,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