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上海买了一套二手房,总房款2100000 合同约定总房款共分五次付给上家,首付款分四次,最后一笔首付款规定6月20日付清,但是由于资金没到位我们27号才付完,并已支付违约金,最后一笔房款由银行直接划给上家。(若过户当日银行审批贷款不足房款额度,买家应于过户之前现金补足)合同约定7月15日为过户日期,但是我们6月22日才签订完网签合同,而且在合同规定的付清最后一笔首付款后十日内已经向银行提供了贷款资料,可是这么算下来从审税到贷款审批下来只有18天的时间,跟房东协商更改过户日期可是房东坚决不同意,请问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过户日期前贷款还在审批中算我们违约吗?
2021-01-2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