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门面卖给对方,对方约的时间是五月份打款可现在都六月十多号了,我多次打电话问?她是明天或者什么,请到我该怎么办
2025-08-26 01:23您好!首先,您应该明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如果您和对方有约定,例如关于延迟付款的罚款或补偿措施,那么您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处理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任何具体的约定,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尽量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在沟通中,您可以向对方表达您的担忧并询问他们的立场。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采取一些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发送正式的催款函或者起诉对方。 总之,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沟通和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