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张律师。我目前因为驾车左转弯与电动车擦碰引发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对方提出诉讼,1月22号开庭。开庭前我想对这个事情有个专业人士的提醒和建议。 交通责任认定书是这样写的:2017年9月3日7时15分,我驾驶车辆,延津沽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津沽公路与柳绿道交口左转弯时,不慎与对向她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她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我违反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行人直行,负全部责任;她无责任。 我再补充说明一下,我左转,她直行,见状我已在马路中间停住车;她同时看到我,也同时刹车;我停下看见她电动车后轱辘已经倾斜,不受控制滑行7-8米装向我的车头。事发后赶紧下车查
2025-04-25 09:1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左转弯过程中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并导致其受伤。对于这种类型的交通事故,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驾驶员在没有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左转弯,可能会被判定为事故的主要责任方。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评估您的保险政策是否覆盖此次事故,并查看是否有相关的免责条款或限制条件。 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您是否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 如果有必要,您可以寻求调解或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庭审中,您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监控录像或其他证明材料。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