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4年买了一份房子。合同上写包括土地使用证19万,我共计给了16万,现在来催要余款,但是至今未给我办理土地使用证,请问我是否可以不付余款?谢谢!

2025-05-08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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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与我们联系。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且开发商未能及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则可能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同时,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诉讼。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联系我们。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2025-05-08 0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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