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乡政府要收土地占用费,我的房以建好十二年了,还有土管所发的宅基证是2007年办的,现在还要收四千多,算不算乱收费,合不合法,谢谢
18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不过,根据一般的政策规定,如果您的房屋是在法定的土地使用期限内建造并合法使用的,那么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再缴纳土地占用费。 另外,您提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也是在2007年办理的,这表明该地块在当时已经存在,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因此,从这些角度来看,您的房屋建设和土地使用权都是合法的。 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受到当地政府的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影响。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乡政府或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可能存在的争议点,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人大代表或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得到更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