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强制执行书上只写了执行标的款金额以及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但未写利息的具体金额,过了很久法院直接封账户扣钱,是可以的吗?
回答数:865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并且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通知和公告等程序,请您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件的情况,以便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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