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已经和女友分手,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家人和她拿了我不少钱,那时她说算是借我的,我没办法,只有给她拿,我给她拿是觉得我们在一起了,她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们分手的原因是,我身体不好,她出轨了,导致我们分手,我一直挽留,但是她就是不想和我在一起了,所以,我想问问,那些钱我应不应该要回来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在恋爱期间为对方提供财物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如果您认为这些财物是基于双方的亲密关系而产生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这些财物是为了其他目的,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些财物。 然而,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这些财物是用于特定目的(如购买礼物或支付医疗费用等),并且您对此知情,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