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怀孕快7个月了,我老公在澳门做劳工,从6月1号就开始不回珠海了,躲在澳门里,也不给生活费,他不想要这个孩子,之前还打了我,想把孩子踢掉,他们全家人都叫他和我离婚,他现在在澳门他妹妹家里住,我想问你,我现在想和他离婚,让他给生活费,
2024-10-30 07:27尊敬的客户,根据法律规定,在您怀孕期间,您的权益是受到保护的。如果您决定与您的配偶离婚,并且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请记得,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无论是否怀孕或是否有家庭责任,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离婚过程中,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用。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如果您的配偶拒绝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同时,请注意,离婚过程中的任何沟通和协商都应以尊重和理解为前提,避免使用暴力或其他不当行为来解决问题。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情况,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