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通江县诺江镇,厍洪村三社公民段志平。我本是诺江镇赵村一社的,在05年我买了岳父彭从山和姨姐的房子,土地,柴山,自留地全买了。房子砖混结构长三间一楼一底,土木结构长两个口面,另外猪牛圈三间。当时写此协议由村社书记写的,直到今年7月份,我一家人在外务工。他们也没给我打招呼,就把土木结构和猪牛圈全给我拆了建上平房。我回家后,问他要道理,他不讲理,还把我打成轻伤二级,两个月后,他也评上轻伤二级。9月13号晚,派出所问她时,他老公说没受伤,是晖病。问问律师我应该如何对这件事?。
2025-05-17 09:27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民事纠纷或刑事诉讼中的民事赔偿案件。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此事。 收集证据。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拆迁补偿文件等,以及与对方之间的通话录音、视频录像等记录证明双方的争议事实。 寻求调解解决。如果双方能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这不仅能够快速解决问题,还可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和损失。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对方拒绝接受调解,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要求法院支持您的主张,并确定赔偿数额。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缺乏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您进行诉讼程序。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甚至参与诉讼过程中的辩论。 请记住,面对法律问题,及时求助于专业人士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的解答能给您带来帮助和启示。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生活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