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5月份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后发现已经怀孕。但是办理手续的时候没有检查,双方都不知情,后来因为怀孕,我们两个人又和好一段时间,也是打算要生下孩子,但是现在男方又不想再过下去了,请问我们的离婚是否有效?而且当时离婚的财产我全部放弃,因为现在怀孕,我可不可以提出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2024-11-08 14:28在您丈夫提出离婚请求的情况下,您的婚姻关系已正式结束。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的孩子视为婚生子女,并且这些孩子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 关于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您在离婚时自愿放弃了一部分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在离婚协议中应当得到明确处理。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然而,由于您目前正处于怀孕期,建议先与医生沟通了解胎儿健康状况以及孕期注意事项。此外,如果您的丈夫不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您可以在妊娠结束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或者起诉要求恢复婚姻关系。在此期间,尽量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导致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