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签字的欠条,离婚时离婚协议上面载明所有的债务与女方无关,现在男方跑了,债权人要起诉,请问女方要负什么相关责任?
2024-11-08 14:5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共有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即使离婚协议上明确表示所有债务与女方无关,但如果涉及夫妻共同生活的费用支出或夫妻共有财产,则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如果女方对这些债务承担了还款义务,那么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负担。此外,在诉讼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女方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偿还债务。如果女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资产来清偿债务。最终,女方可能需要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以减轻自己的财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