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2016年3月份买的重大疾病保险 并且还孩子也在3月份买的商业保险有豁免功能 9月份给丈夫也买了商业保险 也有豁免功能 但是在2017年4月份确诊为甲状腺癌 保险公司答复是不能赔偿 并且所有我买的保险豁免功能都作废理由是我在2016年有医院记录有甲状腺结节属于带病投保 并且没有告知而且我在2016年9月个12月都有看病记录 都显示是结节 我认为投保前我并没有把结节认为是疾病 所以没有告知 并没有刻意隐瞒 想了解保险公司裁决是否合理

2024-10-26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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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重大疾病保险和商业保险均设有豁免功能。然而,在2017年4月份被诊断为甲状腺癌时,保险公司表示无法赔偿,并声称您的投保存在欺诈行为。 首先,我们需要澄清的是,甲状腺结节并不等同于甲状腺癌。虽然它们可能会发展成癌症,但大多数情况下甲状腺结节并不会导致癌症。因此,您在购买保险时并未告知医生您的健康状况,这可能被视为欺骗行为。此外,您在2016年的体检报告中显示有甲状腺结节,但在2017年之前并未提及这些情况,这也违反了如实告知的原则。 关于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您在2016年有医院记录有甲状腺结节”,这并不是一个充分的理由来拒绝赔偿。因为即使在2016年有甲状腺结节的存在,但这并不能证明您当时就知道自己患了癌症或者打算投保。事实上,如果您在投保时被告知了这个风险,并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了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就没有权利拒绝赔偿。 建议您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和协商,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如果有必要,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其他潜在消费者注意保险条款和公司的理赔政策,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2024-10-26 19: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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