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6年在门面和自己的姨夫,还有一个朋友总共三人一起玩牌,合肥称比鸡,5元和10元输赢大致在两三百元左右,玩了十几分钟后便衣来抓赌,由于我们都是做生意的,朋友口袋有1万左右现金,我口袋有1千元左右,姨夫和我差不多,随后我们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每人罚款500加行政拘留10天,朋友的1万元被收了三千退还六之七千,我们的全部没收。 之后觉得处罚过重 时至今日越想越气,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是否有胜诉的机会 希望律师为我排忧解难,不胜感激
14天前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涉及赌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您的案件,建议您尽快向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依法处理。同时,如果您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30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都可能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希望您能够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