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抵押汽车登记证借款7万元人民币。于2016年还本金16000。到2017年3月期间虽然利息有逾期,但是每个月都有还。现2017年4月2日,借贷公司在未告知情况下偷偷牵走车辆,并在牵后告知。而后告知我必须结清全部费用才可以归还车辆。我让他把清单发给我,54000本金加上逾期费以及什么拖车费总的加起来7万5。我很诧异,这就差一句吃定我而已。此等做法算法明显就是觉得公司大法律完善允许内吗?恳请相关律师为我解答,并且教我如何处理。重要的是昨天还发一条什么我不配合结清程序。
2024-09-18 12:3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初步判断以下几点。 您与借贷公司的借款合同可能涉及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还款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 借贷公司是否有权擅自扣押车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