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办理新华区房屋取暖期空置房被告知10.15日截止,现在过期不办理了。但是现在住址长安区楼下的物业通知是10.31日截止。怎么办?
2025-02-12 16:47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我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联系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了解政策的具体规定和处理流程。 其次,如果您的地址在长安区,可以向该地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询问是否有相关政策调整,或者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最后,如果您对政府的解释不满意,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等。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