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兰州安宁,2017年办理了个爱尚分期手机。结果利息高的吓人。3498元手机。首付300,剩下3198分12期还清楚,他告诉我年化利率为0.6 每期还款426.4元,426.4元里边包括利息 159.9元,这个合法吗?
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该合同中存在明显不平等和不合理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规定,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如果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即月息3厘),则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出借人请求借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多收取的利息,并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违约金。同时,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