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食堂,我是甲公司员工现在归乙方管理,乙方是承包方,我那天傍晚不舒服没吃饭就留了五,六条小炸鱼合计等饿了在吃就被我拿帽子遮着拿进宿舍公用抽屉里放的,后来也没吃还在那放着我有照片和录像,乙方根据监控录像就说我偷盗不让我上班了,劝我辞职,我不承认偷东西了,现在该怎么办
2021-01-02 09:19经济补偿: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2、赔偿金:公司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包含经济补偿。 3、如果未签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一般都是11个月,除去已支付的工资。 4、未交社保,可以要求补交或者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