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商检局后勤厨师,任职18年余,现单位单方面提出需解除我的劳动合同,理由是近期职工体检查患乙肝,不得再从事原工作。现合同未解聘,与单位沟通后对方的经济补偿标准远低于本人工作年限18个半月的标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回答数:348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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