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刚三年,孩子两周岁,所住房子是男方母亲的,男方发的工资绩效均已分配,名下没有房产 钱。婚姻生活中,男方在新婚5天打过我,在怀孕期间也打过,咬破我的手指,用他的头撞我的头,两人因生活琐事吵架,男方表现极端,摔手机 摔遥控器 往被子上吐口水 把被子从我身上拽下来穿着皮鞋狠狠的在上面一直踩 还跳楼,我因为害怕,在之后的争吵中选择回娘家躲避,对方说我回家不对,伤害了他。我的工资每月1700元,每次都是从我妈那里拿钱,然后把工资卡的钱还给母亲,加上母亲存在我卡里的,凑个整数帮母亲做理财,赚点小钱补贴母亲的家用。我想知道,离婚对方会不会分卡里的钱,当时结婚的彩礼用不用归还,离婚打官司我能赢吗能获赔偿吗
2024-11-17 21:34关于您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和您的丈夫之间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体虐待、言语侮辱或精神折磨等,那么您有权要求法院考虑适用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条款来决定财产分割以及可能的损害赔偿。 至于您提到的银行账户中的资金,通常情况下,如果这些款项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例如工作收入),且用于个人消费或家庭用途,一般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具体如何处理这些款项将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和法律规定。 关于彩礼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彩礼属于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赠与性质,并非必须返还。但是,如果彩礼的金额过大或者有其他特殊约定,则可能会被认为具有一定的偿还义务。 最后,离婚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利益平衡,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考虑到情感和经济上的复杂性,调解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有效方式之一。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