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没有肛门 接生医院的医生没发现 自己回家才发现的 这样医院有责任吗
2024-10-26 21:48您好!首先,我理解您对于宝宝出生时没有肛门感到担忧和困惑。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接生医院在接生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不存在明显过错或疏忽,通常情况下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因此,如果医院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常规操作进行接生,没有违规行为,那么一般情况下不应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此外,《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并导致了宝宝的身体伤害,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请注意,这些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和适用,具体案例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